秘书长在题为“人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加快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并推进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中强调指出,必须通过健全机构实现基于人权和法治的和平建设与有效。建立负责任和公开的机构有助于实施与落实法治和人权,从而加强维护持久和平与实现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通过保证人民享有权利,也可以加强包括在内的各类机构的开放和问责。此外,是世界各地实现民主过渡、非殖民化以及执行和平协定的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是法治制度所依托的根本性法律框架。体现原则的宪法起草或改革进程往往对于和平协定及建设和平努力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法治是打击的关键所在。在这方面,大会于2003年10月31日通过了。尽管负责任和透明的机构是按照人权和法治原则提供服务的工具,但腐败挪用了发展所需资源,削弱了公众对这些机构的信任。